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3-14 11:03
  • 信息来源: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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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线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建设组织领导,推动制度落实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注重党建引领,紧跟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的领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工作,制定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实施细则,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以及重要法治信息报送制度召开党组会学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成立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把普法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主题党日,制定法治学习计划和工作责任清单,通过集中授课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法治思维的引领、规范。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落实决策机制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确认和行政给付行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规定报送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率100%,没有被上级人大常委会、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法院认定为不合法文件。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调整健全普法、法律顾问等相关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与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专业律师固定时间进行法律政策服务,建立“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制度,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三)推进普法治理有机融合开展普法教育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结合党员下沉社区、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开展普法主题教育;结合“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发挥表率引领作用;结合100人以上退役军人的村(社区)星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宣传教育的政治功能;结合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的申领办理工作,印制《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政策法规,推进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落实;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史红色教育、法规政策解读、常态联系帮扶活动结合“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会活动和曾都“零工驿站”平台,举办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活动,为广大退役军人宣传讲解政策法规,做好服务保障。

(四)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重点,形成长效机制

把《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配套政策的学习纳入党组会学习内容,进一步调整优化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退役军人保障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活动;参加关于普法云课堂6期的线上学习;积极参加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平台线上学习并参加考试,优秀率100%;结合下沉社区志愿服务、士兵退役报道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军营、进村入户,提升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和广大退役军人法治素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

(五)拓展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内涵,推进体系建设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全面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活动,稳步推进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支点、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骨架、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脉络的星级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帮助打造文化阵地、现场检查指导、“回头看”强化落实。2022年,全区有3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五星级服务站,14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四星级服务站,其余全部达到三星级服务站标准,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提质增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贯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重要论述。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身素质,树牢“打铁先需自身硬”的意识,学懂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要求,切实做到用法律来维护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服务建设实效在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发挥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前沿阵地作用,用好用活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法律工作室”“老班长工作室”等服务效能,更好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政策法律援助。

(三)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法治建设水平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相关业务部门法治化建设要求,强化普法责任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扬先进典型,持续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手拉手、心连心、帮战友”等活动,营造崇军、拥军的社会氛围,用实实在在政策优惠和待遇落实,提高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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