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商务局关于征选曾都区服装节 消费券发放支付平台企业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4-18 15:39
  • 信息来源:曾都区商务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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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商务局关于征选曾都区服装节

消费券发放支付平台企业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根据《2023年“荆楚购·惠聚曾都”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安排,拟于4月底举办2023年曾都区服装节促消费活动,向全区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券,用于服装消费。现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选曾都区服装节消费券发放的支付平台企业,具体安排如下:

一、平台工作内容

曾都区服装节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由入选的支付平台企业组织实施发放,电子服装节消费券发放后,消费券发放平台应及时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拉动比等后台相关数据。

二、平台要求

1、消费券发放平台需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其中,银行卡清算机构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机构分公司申请成为发放机构的,还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银行业机构应持有银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业务准入的批准文件,银行业机构分支行申请成为发放机构的,还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的授权书;非金融支付机构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非金融支付机构分公司申请成为发放机构的,还需提供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令《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完成备案的相关证明,以及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2、消费券发放平台要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备等措施,及时反馈发放、核销信息,积极主动配合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消费券全部发放完毕后,所有剩余资金应全额返回财政部门。

3、消费券发放平台要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解决恶意套取财政资金、刷单等行为,确保消费券发放安全、透明、公正、高效。

三、确认原则

1、优选资质齐全的支付平台;

2、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支付平台;

3、优选流量好、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支付平台;

4、优选在湖北省有消费券发放经验的支付平台;

5、优选陈述答辩效果好的支付平台。

四、完成时限

活动定于2023年4月28日至5月7日开展。

五、确认流程

1、支付平台的确认过程由随州市商务局、曾都区商务局、曾都区财政局等曾都区服装节消费券发放工作专班组织实施;

2、邀约支付平台提供《应邀申请书》;

3、邀约支付平台现场陈述;

4、提问、答疑;

5、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及资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曾都区服装节消费券(消费券)支付平台企业,并与之签订委托协议和向社会公示。

六、其他要求

请符合要求的支付平台企业于4月21日前向曾都区商务局消费券发放工作专班提交《曾都区服装节消费券发放申请书》,包括发放平台简介、以往活动成果、消费券发放工作计划及相关资质等内容。

 联 系 人:朱运富

 联系电话:3062193;

 邮  箱:976279728@qq.com

                                                         

                       曾都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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