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出口奖励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曾都区所属外贸企业所享受的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国内外展会、产品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跨境电子商务网站、境外广告、国际市场考察等)补贴政策,一直是按照中央、省、市级政策文件执行的,自新冠疫情以来,享受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只是时间相对迟缓,没有减少。
二、电子商务“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交易模式的补贴政策的出台已于去年纳入市区两级商务局议事日程,目前正在加紧研究论证。
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专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随政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对专汽出口企业每出口100美元,由企业属地财政奖励1元,市财政对增量部分再奖励1元。《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随政发〔2020〕20号)文件精神:提高香菇出口奖励标准,香菇企业每出口1美元,由企业属地财政奖励0.04元,市级财政对新增出口干香菇和香菇精深加工产品分别再奖励0.02元、0.03元。
针对专汽出口企业外贸出口奖励低和其他行业出口企业无外贸出口奖励的问题,区商务局经过8个多月的努力,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于2022年2月21日出台了《曾都区促进外贸出口奖励办法(试行)》,对所有外贸企业,当年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上(含),每出口1美元,由区级财政奖励0.04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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