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06-25 15:3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人:张杰轲
  • 【字体:
打印

徐兰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完善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中央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曾都区成立了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进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各镇、街道、管委会各自设立相应镇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分级建立河长,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截至目前,目前全区共落实13个区级河流联系单位,设立河长223个,其中:区级14个,镇级63个,村级150个。

根据相关约定,目前㵐水、涢水河道由市白云湖运维中心负责管护的范围为:㵐水梁家桥闸坝以下、涢水健民桥以下至白云湖舜井道闸坝480万平方米水域保洁(有亲水平台的负责亲水平台以下岸坡垃圾、灌木及杂草的清除,无亲水平台的负责内坡已护砌部分垃圾清理);㵐水梁家桥闸坝以上500米范围水面保洁及500米处拦漂索拦截垃圾打捞,其余部分由属地进行日常管护。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乡级河长河湖长制工作应按照“属地主责”原则,对责任河流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村级河长负责责任河段的日常巡河和保洁工作。各镇、街道、管委会人民政府负责筹措河道管理资金,确保村级河长(或专管员)实施日常巡河和保洁工作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市级水利部门和区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河湖长制工作经费,力争将河湖保洁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同时,进一步优化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地业务指导,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感谢您对曾都区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