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06-15 10:13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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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蔡山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何店镇自来水水质监管,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是水库以处长为组长成立“库长制”和水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河道保洁巡逻队,定期开展水库巡查工作,并长期聘用季节性保洁员打捞水上漂浮物及清理库边垃圾,做到库区管理全覆盖。二是河(库)长、区直部门和属地政府、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库水源地进行了全面调查,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加大污染源整治力度。三是加大水事违法执法力度,每月上旬由市水文局对水库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发现指标不达标问题迅速找根源及时整改,对巡查发现和举报库区有污染环境行为迅速采取行动。四是自承包经营合同到期后,已终止一切与社会各界再签订有关承包养殖业经营项目,由水库管理单位全面负责管理。为了恢复水库生态环境,水库一直采用“人放天养科学轮捕”的方式来调控渔业资源和水生态之间平衡。

二、加强对供水单位监管

我局将定期组织供水水厂针对日常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同时结合“水厂公共开放日”活动,向各用水户代表宣传制水工艺、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三、加大水质监督和检测力度

对水厂出厂水,我局委托市水文局每月对千吨万人以上水厂全部进行水质检测,每月对千吨万人以下水厂50%进行轮检,并出具检测报告。对龙头水,由卫健部门委托第三方实行日检。形成水质检测常态化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感谢你们对曾都区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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