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与村级河湖长明确约定其具体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开展责任河湖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劝阻相关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河湖长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落实小微水体具体管理保护工作;教育引导村民、居民保护河湖资源、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完成上级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乡级党委和政府在村级河湖长职责约定中,应当同时明确经费保障和未履行职责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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