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争创目标,深入推进法治曾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加快“四区”建设,助力随州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更加从严从实,坚定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1.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讲政治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和法律服务管理全过程,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立场坚定不移。
2.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司法行政大培训”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原则,通过集中轮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实现教育培训、法治培训全覆盖。
3.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持续开展违规吃喝专项问题整治活动,从源头上约束、规范干部从政行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三项制度”,加强正面引导、分析研判和阵地建设,全面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加强典型选树培育、宣传表彰,进一步弘扬司法行政正能量。
二、服务中心工作更加有为有位,着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持续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推行“免罚清单”制度。深入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围绕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标,创新完成司法行政领域各项任务。
5.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示范区创建成果。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业领域综合执法和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6.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核审查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做好全区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重大改革和重大招商引资的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更加深入有力,持续深化法治曾都建设
7.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2023年度曾都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认真落实《曾都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指引》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全会。
8.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细化任务、收集资料、汇编成册,强化宣传,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工作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拟定《曾都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指导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9.深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按照部、省“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完成全区“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检查,压实普法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述法制度。突出“关键的少数”和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注重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做优法治文化宣传,鼓励乡村借助文化广场开展形式丰富的法治文化活动。做强法治文化阵地,构建“五+”模式“八五”普法新格局。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四、切实维护大局更加安定稳定,助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曾都建设
10.全面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做好安保维稳工作,在全区组织开展针对重要时期、重要领域、重要人群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扬“枫桥经验”,着力将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1.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做好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指导工作。狠抓调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村级调解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创新调解工作,打造基层人民调解品牌,树立人民调解新形象。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抓好培训考核,提高管理效能。
12.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运行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坚持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相结合,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守牢安全稳定底线。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机制,加强成员单位协同联动,经常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检查,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13.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完善安置帮教对象帮教档案,签订帮教协议。突出就业帮扶社会化,坚持管理前置、帮教前移,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涉黑涉恶、暴恐类罪犯等重点刑满释放人员释放衔接提前对接机制,确保重点人员安全可控。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衔接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理,力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达98%、帮教率达99%。
14.扎实做好综治信访、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无越级上访和泄密事件发生。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程度和素质。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切实做好共青团、工会、老干、妇联、统战等各项工作。
五、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更加高效便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15.探索推进“智慧司法”建设。探索将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办公、服务平台化、移动化、智能化、便民化。持续打造区、镇、村三级平台,加强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有效健康运行。
16.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完成330件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等系列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协作,有序推进认罪认罚制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7.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深化“法治体检”活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力度,组织指导律师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监督。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持续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乡村活动。
18.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律师、公证行业党的建设,促进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行业健康发展。督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学习、业务收案结案管理、服务质量管理、风险告知、执业公示、收费公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律师办案跟踪监督考核和投诉处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中的收案、收费、会见、辩护、代理等各个业务环节。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工作的管理。实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19.创新优化公证服务。拓展服务领域,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公证、金融公证等专业化公证服务品牌。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等方式辅助调解协议履行,保障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合法性,助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六、全面深化改革更加求新求效,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20.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强化个案监督力度,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扎实做好行政复议改革“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尽快完成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改革任务,确保“2023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目标。
21.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眼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湖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按照产权明晰新建、综治司法共建、租赁房屋扩建三种模式,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七、司法行政队伍更加提能提质,着力锻造新时代过硬铁军
22.筑牢队伍政治忠诚。突出党建引领保障作用,以支部标准化建设为牵引,构建任务清晰、全面覆盖、传导有力的党建责任链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把拥护“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党员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建功立业。
23.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能力。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围绕岗位要求、专业技能等内容,大力开展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队伍履职担当的能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产品的能力。健全完善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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