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9-15 14:5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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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亮发特种水产养殖场等86户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

为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提升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意识。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关于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的实施方案》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市场主体(详细名单见附件)进行专项清理。现公告如下:

一、应履行的义务

请上述经营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履行法定义务:

(一)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网址:https://www.gsxt.gov.cn)补报未报送年度的年度报告,并主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信用修复。

(二)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市场主体。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已终止经营不再继续的市场主体。应依法组织清算,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四)已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如需继续经营,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继续经营。

二、逾期未履行的法律后果

本公告期满后,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或未申请变更、歇业备案、注销登记等法定义务的,我局将结合调查核实情况,对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吊销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进行公示。

联系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88号。

咨询电话:0722-3225212

特此公告

 

附件:曾都区连续两年未年报市场主体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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