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弘瑞专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2025年8月6日在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系虚假材料,你公司涉嫌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变更登记。你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债权人商水县柳喜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申请书》、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鄂1303民初223号文书以及你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提交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说明》等材料予以证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2025年8月6日公司办理的变更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龙锦 联系电话:0722-3257625
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88号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