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
《曾都区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4月25日
曾都区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曾都区是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市、区)之一,为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快构建规范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解决专利侵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通过全面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厘清行政裁决职权,规范行政裁决行为,做到行政裁决制度健全、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归档及时,到2025年底,全区行政裁决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达到验收标准,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工作计划
(一)畅通案件受理渠道。积极宣传行政裁决制度,在诉讼、公证、鉴定、调解等领域,引导当事人采用行政裁决途径解决纠纷。通过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行政裁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办理行政裁决案件的条件、程序、管辖、时限及需提交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样式等。建立健全曾都区知识产权一事联办工作机制,为权利人提供灵活多样、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在曾都区内4个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11个基层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工作站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中设立行政裁决宣传窗口。同时依法在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决定,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促进行政裁决工作公开透明。
(二)加大行政裁决办案力度。依据《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办案规范,简化受理程序、优化案件审理模式、突出案件办理质效,积极回应创新主体保护需求,强化行政裁决案件办理。采取“类案同办”的原则,对行政裁决请求做到应受尽受、应办必办,依法履行现场调查、勘验等职责。强化案件办理和案卷管理,规范办案主体、事实与证据认定、办案程序和文书制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审理庭,划分审判区、申请人区、被申请人区、旁听区、记录区、技术支持区六个功能区。审理过程中,由审理合议组严格按照审理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审理工作,审阅请求人和被请求人提供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事实陈述、观点和立场。双方当事人围绕专利侵权纠纷事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后合议组依据双方所述及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进行裁决。
(三)优化案件办理模式。以专汽行业为重点,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专利情况进行摸查调研,将不同类别专利整理划分,以便后续提供针对性服务。着力解决制约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行政裁决案件简案快结和繁简分级办案模式,经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局)审批立案的行政裁决案件,举证充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由基层市场监管所组成合议组,根据当事人双方提交的书面答辩和质证意见,以区知识产权局名义作出行政裁决决定。专利侵权纠纷疑难、复杂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由区知识产权局办理。
(四)加强基层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行政裁决工作流程、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文书范本,制定受理裁决请求、参与立案和取证活动、组织实施调解的工作规范,组织行政裁决人员培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融站入所”,根据专利侵权区域易发性及类型化特点,在符合条件的辖区设立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参与辖区内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受理、侵权线索收集,排查及取证、调查、送达等工作。实施行政裁决办案人员轮训,通过分级分层培训、跨部门跨区域交流学习,以案代训、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等方式,运用案卷评查、模拟审理、参观观摩、会议研讨等方式,提升行政裁决队伍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强化行政裁决技术支撑和办案协同。加快建立公开透明、动态调整的专兼职技术调查官库及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对于复杂案件,通过组建包括行业技术人员专业人士、律师、法官及执法办案专家等具有跨学科知识背景的专家咨询团队,解决侵权纠纷判定难题。强化行政裁决与调解、司法审判等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调解裁决结合、裁决诉讼对接机制。积极与司法部门、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加强合作,将诉前调解、行业协会调解与司法确认相结合,实现纠纷多元化解。推进行政裁决跨部门跨区域深度协作,深化信息共享、联合取证、协助执行等机制,实现协作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三、职责分工
(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裁决申请,接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调查取证,组织人员对侵权事实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案件审理,依据法律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作出裁决决定,依法作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相应的处理决定;解释政策法规,对专利侵权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释说明;监督裁决执行,跟踪裁决决定的执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专业指导与培训,对基层知识产权工作站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培训;信息管理与统计,对相关案件信息进行管理和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协调沟通,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共同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
(二)区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知识产权人才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专家库,推进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引进、服务及培训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专利侵权纠纷行政
裁决的意义、流程和重要性,提高公众认知;营造支持专利侵权纠纷公正裁决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观念;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融入到文化建设中,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文化氛围。
(四)区公安分局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相关调查,提供必要的执法力量支持;共享涉及专利侵权纠纷的治安信息,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全面了解情况。
(五)区法院负责行政裁决司法确认工作,受理不服裁决的诉讼,当事人对行政裁决结果不服而提起诉讼的,法院依法受理并进行审理和裁判;确立有关专利侵权纠纷的裁判规则和司法标准,对行政裁决工作起到指引作用;维护司法公正,以公正、独立的司法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公平性和公信力。
(六)区检察院负责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裁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必要时可以为行政裁决机关提供法律建议,协助其正确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专利侵权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减少专利侵权行为的发生。
(七)区科经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加强行政裁决普法用法宣传,协助专利被侵权规上企业按照行政裁决受理流程到知识产权部门提交行政裁决申请。
(八)区司法局负责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裁决符合法律规定;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工作,协助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帮助当事人了解其权利和义务;开展专利侵权纠纷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共同推进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裁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能力。
(九)区财政局负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相关的经费保障,促使此项工作能够正常运行和开展。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作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高效、常态运行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试点建设工作成效及典型案例,积极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和成效,有效提升我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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