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落实各项抽查任务。各部门要站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将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当前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抓手,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本计划确定的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延期,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所有联合抽查任务必须全程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坚决杜绝平台外操作和随意性检查,确保全程留痕。要以规范化监管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统筹整合,提升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质效。各部门要加强区域内和系统内双随机抽查的统筹协调。全面梳理同一部门内部各内设机构的检查计划,通过归并整合实现“应合尽合”,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检查。同时,积极推动跨层级联动执法,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一业一查”等监管创新,实现多部门协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通过科学统筹与模式创新,切实压减涉企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以高效能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程序标准,规范有序开展双随机抽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双随机抽查的制度规定,坚决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严格行政检查标准与程序,规范有序开展双随机抽查,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各部门要根据法规变化和监管实际,动态调整更新“一单两库”,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参与范围和实施领域,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不必要干扰。
四、坚持数字赋能,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积极探索触发式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新模式,以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要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抽查中的场景化应用,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做到对守信守法者“无事不扰、有需必应”,对高风险者“重点监管、严管严查”,强化双随机抽查对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同时,依法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强化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以精准监管护航市场公平正义。
五、加强协调配合,完善业务指导通报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内部双随机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保障抽查工作需要。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统筹协调,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各项计划按时完成。请各部门于12月14日前将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对策措施及2027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预安排,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熊妍卉琦;联系电话:3225212;邮箱:1379325868@qq.com。
附件: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026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实施时间 | 实施层级及牵头科室、单位 |
1 | 工程咨询单位抽查 |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抽查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 1‰-5‰(每地市≥2家) | 区住建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4月—11月 | 市、县级;省级统一抽取,属地职能部门配合。区住建局所属建筑市场管理站 |
2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2.校外培训违规培训行为、预收费、机构安全等情况检查 | 全市面向3周岁以上学前、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5% | 区教育局 | 区科技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 暑假 | 市、县级;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区科技局科技股、区文旅局市场监管理和广播电视股、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 |
3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 3.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 | 区文旅局 | 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局 | 全年 | 县级;市文旅局指导 |
4 |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 4.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 区公安分局 | 区卫健、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局 | 11月底前 | 县级;每季度开展一次,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
5 |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 5.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各类企业年报 信息(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外商投资信息中的初始、变更信息纳入抽查范围)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0.5% |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 人社局、税务局 | 全年 | 市、县级;区市场监 管局信用股 |
6 | 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 6.重点区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 车用油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企业 | 采用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 | 区市场监管 局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部门 | 4月—9月 | 县级,区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股 |
7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 7.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8% | 区公安分局 | 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市、县级;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指导 |
8 | 消防产品检查 | 8.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 | 新投用的建设工程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 区消防救援局 | 区住建局 | 3月—11月 | 市、县级; |
9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9.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 区卫健局 | 区人社局 | 全年 | 市、县级;区卫健局疾控股 |
10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1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 | 区文旅局 | 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 全年 | 县级开展,市文旅局指导 |
11 | 旅行社行业监管 | 1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旅行社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市级总体不低于2% | 区文旅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县级开展;市文旅局指导 |
12.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 ||||||||
12 | 汽车市场监管 | 1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市级总体不低于6% | 区商务局 | 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经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 | 8月—10月 | 市、县级;省级组织抽选;省商务厅消费处 |
13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14.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在建工程)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 | 区住建局 | 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 | 全年 | 市、县级;区住建局(负责市政工程领域) |
14 | 劳动用工监管 | 15.各类用人单位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项目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市级总体不低于0.05% | 区人社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 | 5-10月 | 市、县级;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市级总体不低于10% | |||||||
15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 16.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 | 区统计局
| 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1—11月 | 省、市、县三级共同执行;区统计局法规股
|
16 | 体育经营行业监管 | 17.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 | 15%-30%(游泳场所不低于15%,冰雪场所、其他项目不低于30%) | 区文旅局 |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县级开展;市文旅局指导 |
17 | 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 18.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 | 全市备案登记养老机构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市级总体不低于10%,县级总体不低于30% | 区民政局 | 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市场监管局
| 11月底前 | 市、县级;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指导、区市场监管局特设股、餐饮股指导 |
19.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 ||||||||
20.养老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
21.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情况抽查 | ||||||||
22.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及安全检查 | ||||||||
18 | 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 23.商标使用行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商标印制行为检查 | 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使用人等相关市场主体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商务局 | 全年 | 市、县级;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 |
19 | 商标代理监督检查 | 24.检查商标代理行为,重点检查商标恶意抢注、虚假包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 | 商标代理机构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5%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商务局 | 全年 | 市、县级;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 |
20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25.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检查 | 专利相关市场主体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商务局 | 全年 | 市、县级;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 |
21 | 对取用水户的监督 | 26.对取用水户的监督 | 曾都区许可(含水资源论证审查)取水用户(市场主体)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 | 区水利和湖泊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7-12月份 | 区级;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 |
22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 | 27.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 |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许可在建项目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市场主体)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 | 区水利和湖泊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7-12月份 | 区级;区水利局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股。说明:此项抽查未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作为专项治理项目实施。 |
23 | 对河道采砂的监督 | 28.对河道采砂的监督 | 曾都区许可的采砂业主(市场主体)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 | 区水利和湖泊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7-12月份 | 区级;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水利政务服务中心。说明:此项抽查未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作为专项治理项目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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