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关于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级分类、协同推进的原则,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对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工作目标
将信用风险分级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根据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检查方式,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按照“无法律依据不检查、无事项清单不检查、无计划清单不检查”的要求,规范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运用,确保监管行为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二)公平公正原则。全面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规范抽查程序,保障各类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科学精准原则。充分运用湖北省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数据,将信用风险等级作为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的核心依据,对高风险、有不良记录的经营主体加大抽查力度,对低风险经营主体合理降低抽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四)协同高效原则。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监管联动,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整体效能。
(五)公开透明原则。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鼓励修复原则。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
四、主要任务
(一)夯实基础保障,完善“一单两库”
1.细化抽查事项清单。对照《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结合我区监管实际,明确抽查类别、事项、依据和检查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事项,实行清单动态更新管理。
2.动态维护“两库”信息。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按信用风险等级、行业类别、区域分布等分类标注,涵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确保应纳尽纳;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分类管理,及时更新人员信息,组建专业检查团队,提升检查专业性。
(二)科学制订计划,明确抽查重点
1.统筹制定年度计划。结合上级部署、群众关切和监管短板,科学编制《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项目、对象范围、比例频次、责任科室、实施层级和完成时限。
2.实行差异化抽查。根据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等级(A、B、C、D四级)确定抽查比例:在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的抽查总体比例的基础上,根据抽查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分布,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A级(低风险)、B级(中低风险)经营主体,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C级(中高风险)经营主体、D级(高风险)经营主体及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经营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实施全覆盖检查。
3.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聚焦食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价格收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单独制定专项抽查计划,加大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抽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1.随机匹配检查对象和人员。严格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用随机摇号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实现“双随机”精准匹配。对专业性强的抽查事项,优先匹配对应业务专长的执法人员;跨部门联合抽查由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明确参与部门职责,同步抽取检查对象和人员,避免重复入户。
2.灵活运用检查方式。综合采用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大数据核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鼓励推行非现场检查,减少对经营主体干扰。现场检查需规范制作检查笔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检查过程留痕、结果可追溯。
3.规范检查流程。检查前,向检查对象告知抽查事由、依据、内容和权利义务;检查中,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文明规范执法;检查后,及时梳理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结论,告知被检查对象。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结果运用,推进信用约束
1.严格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立案查处等)及时录入省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情形除外。
2.做好后续处置。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予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主体,实行容错纠错机制,指导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的可不予处罚。
3.推进信用联动。将抽查结果作为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等级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招标投标、政府补贴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4.构建信用闭环。明确信用修复的条件、程序和途径,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自身信用。
(五)总结评估提升,巩固监管成效
对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梳理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各成员单位需于12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数据统计报表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同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曾都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抽查工作,并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绩效考评。各部门要将“一业一查”作为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基本监管模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以“一业一查”模式,按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单一部门抽查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围绕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双随机抽查流程、法律法规适用、平台操作规范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定期组织案例研讨和经验交流,推广先进监管方法,规范执法行为。
(三)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对抽查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禁在抽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未按要求开展抽查、未及时公示结果、对发现问题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杜绝权力寻租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正。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义、流程和成效,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经营主体增强自律意识,主动配合检查。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监管震慑,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共同参与市场监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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