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曾都区2024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3-18 08:3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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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水平,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结合曾都实际,制定了《曾都区2024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曾都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曾都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1〕2号)、《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将“按事项进行抽查”全面向“按行业实施联合抽查”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营主体的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创新推进我区“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创优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监管模式,凝聚监管合力,健全监管规则,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监管行为。

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查”向“按行业查”转变,逐步建立以行业分类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支撑的“一业一查”监管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目标

按照推行“一业一查”改革工作要求,制定完善“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建立行业统一监管对象名录库和统一监管合规手册。充分结合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守信免查”、触发式监管,对风险较高、信用低的,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力求破解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重复监管、多头监管等难题,实现高效能的市场监管机制。确保到2024年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模式得到全面推行,切实提升联合抽查监管水平,持续优化我区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一单一手册”。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一业一查”的牵头部门要发挥总作用,以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事项为联结点,全面梳理涉及同一业态对象或事项有多个监管主体、需要协同监管的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工作重点、部门监管盲点,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的原则,形成“ 一业一查” 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整合各参与部门的抽查指引,汇编形成“一业一查”统一监管手册,为执法检查提供理论依据及规范指导。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检查行业领域、检查对象一致的原则,统筹兼顾“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确定抽查工作安排,并报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汇总,形成全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行业类型、发起部门、配合部门、抽查事项、抽查基数和比例、抽查方式等。

(三)分类建立“一业一查”“两库”。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牵头部门要统筹梳理并建立覆盖抽查事项清单的统一监管对象库,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完善执法人员库,并实行动态更新。

(四)科学派发“一业一查”检查任务。各牵头部门在实施检查前要主动会同参与部门制定检查工作细则,明确各自职责,确保部门分工明确、步调一致,并按照联合抽查计划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检查,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实现检查任务线上发起、一键派发、全程留痕,做到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行整改纠正。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综合查办的工作成效。建立“牵头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五)深入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深化企业、个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相结合,形成经营主体“通用+专业”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全覆盖,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场景。深化双随机监管常态化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各牵头部门在建立计划时需引用信用抽取检查对象,按照信用等级高、降低抽查比例;信用等级低、提高抽查比例的原则进行抽取。对于十大新兴产业中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实施企业登记事项、年报公示信息、商标使用情况等“守信免查”、触发式监管。

(六)着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各地抽查任务发起部门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工作,在处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强化部门间抽查检查结果互认,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自觉性。

(七)优化信用服务全力助企复信。一是建立信用修复告知制度。针对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问题并进行行政处罚的企业,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可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二是加大信用修复宣传力度。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以诚信文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带动形成“守信、塑信、复信、用信”的社会氛围,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信用修复流动车,借助服务流动服务车机动灵活的优势,在辖区内开展政策宣传、信用修复现场办等服务,及时收集解决市场主体的诉求,打通服务市场主体的“最后一公里”。

(八)不断完善业务指导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监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人员的培训,做到“一专多能”,满足监管需要。曾都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工作的督查督导,避免“只计划、不执行”,确保各项计划落实。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扬激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打造服务型政府、提高综合监管水平的重要意义,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将“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作为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要手段,推深做实行业综合监管执法,减少随意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二)加强组织协调。要进一步提高跨部门双随机监管协同处理水平,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沟通,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部门牵头的“一业一查”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扎实做好“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各部门要对“一业一查”实施过程实行全流程监测、监督和动态评价,深入分析检查协调、任务实施、结果应用等情况及检查对象有关意见,督促监管对象切实规范履责。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汇总“一业一查”阶段性实施情况,收集相关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一业一查”联合抽查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度和开展成效,为“一业一查”的有序运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参与感和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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