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05-11 09:37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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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良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振兴实体商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网络购物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之一。网购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部分生产者和经营者为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而知假售假、低价竞争等问题,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针对您的建议,在现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监管线上产品的上线标准,保证整个市场的品质方面。

  一是规范网络主体经营行为。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37号)》,从主体准入管理、商品准入管理、规则管理、信息管理等八个方面,全面开展平台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报告,通过自查,推动平台查短板、找漏洞、补不足,提升自我规范能力。以技术手段和人工搜索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主体准入、商品准入、信息公示等方面,常态化开展对电商平台的监测工作。同时针对“6.18”“7.1”“双11”“双12”等电商促销季,组织全电商平台企业召开集中行政指导会、培训会,宣讲《电子商务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电商平台守法经营意识,自觉尊重和保护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是加强电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合我产业特点,将专汽及其配件、香菇木耳,食用农产品、床上用品等产品纳入产品质量级监督抽查目录,强化电商领域产品质量抽查。对食品抽检按照人口比例的千分之三进行抽检,每年抽检批次达1980个,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投诉率较高的产品重点进行监督监测,近三年,共在各大电商平台抽查8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对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责令经营者所在电商平台立即做下架处理,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对线下实体店和生产企业采取责令整改、限期复查、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进行不合格后处理,做到闭环监管。

三是深入开展网监专项行动。每年定期开展《网剑行动》,摸排调查、集中整治查处一批网络交易违法案件,2021年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曾都区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系统”作用,以日常监测、专项监测和定向监测三类监测为抓手,以野生动植物、长江渔获物、专供特供商品、勋章奖章纪念章、有毒有害物质、审计报告、涉枪涉爆物品、管制器具“猫池G0LP等涉电信诈骗通讯呼叫、网络接入设备”等为监测重点,集中排查清理违规信息2条,严厉打击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儿童化妆品)、医疗器械、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等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全面提升网络交易监测效能。共开展各类专项监测16次、定向监测4次,日常监测网站、网店等网络交易经营者41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信息2条。会同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网上巡查, 依法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网络违法有害信息的巡查力度,清理违法有害信息 52 条。 截至目前,网络经济主体254户,建档归档254户,建档率100%。  

四是靶向监管,重点整治“专汽行业”。结合地方特色,对我区专汽行业开展靶向监管,重点打击危害“中国专用汽车之都”名声和专用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网站。2021年共查处汽车行业网络违法案件10件,查处冒用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网页)9个,提请关闭非法主体网站11个。

五是实施“信用曾都”发展战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建立健全我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归集各类电子商务信用主体信息,实现信用信息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开展诚信宣传,结合春节、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网络诚信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重点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督查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入驻经营者进行审核和把关,畅通12315维权渠道,对涉网的消费纠纷、举报及时处理和查办,为网络消费者挽回相关损失。同时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

六是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各类无照经营场所、居民楼商住楼下无照餐饮经营场所、城市主要干道两侧、学校周边及商业中心的无照经营户以及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等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场所和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二、国家税收方面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问需走访活动和新办纳税人调查巡查任务,动态掌握实体经济运行情况,收集整理纳税人反映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纳税人面临的难点、堵点、痛点。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微信工作群、咨询专线等多种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同时安排业务骨干主动与企业对接,开展“点对点”宣传讲解,“一对一”辅导落实,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积极引导电商平台企业主动到税务部门做好信息确认,全方位纳入税务监管范围,防止平台电商逃避监控、挤占市场、无序竞争。

二是加强税收监管力度。对已经登记的平台电商企业按时督促申报、催缴税款,同时监控审核其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通过“税务+大数据”精确分析数据,及时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疑点,实现精准监管、精确执法。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相关规定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

三是加强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通过以上一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帮助实体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取消收取实体门店各类招牌费、促销活动经费方面。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等“两清单一目录”和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1)9号)文件精神涉及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权责的户外广告审批、监管、收费,门店招牌的监管、临时性占道经营的审批、监管、收费(临时性占道促销)等事项,已赋权给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现区城管执法局无上述权责。
  根据《关于支持曾都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的会议纪要》((2008)第9号)、《市委 市政府曾都区现场办公会议纪要》((2012)第5号)文件精神,曾都区住建局负责随州市曾都区明珠路以北区域的城市管理相关的权责。新的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成立后,2021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涉及明珠路以北区域的各类实体门店的门店招牌、临时占道经营(促销活动)均未收费。

感谢您对拯兴实体商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关注,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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