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监管投诉途径
  • 发布时间:2025-11-12 09:43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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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妥善保存购买发票、收据、付款记录、产品包装、说明书、宣传资料等作为维权证据。一旦遇到消费纠纷或虚假宣传等问题,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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