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曾都区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检验收结果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6-02-04 14:32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核人:廖雪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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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曾都区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实施细则》(曾人社〔2022〕8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监管,规范办学培训行为,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促进我区就业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于2026年1月组织开展了全区就业培训定点机构2025年度检查验收工作。

经过严格评审,现将2025年度曾都区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检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年度检查合格的机构(共11家)

1. 曾都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公办)

2. 随州市楚韵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 随州市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4. 随州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5. 随州市普云艾灸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6. 随州市炎黄灸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7. 随州市曾都区安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8. 随州市馨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9. 随州市领秀特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机构(共2家)

1. 随州市玲丽美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 随州市曾都区伯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取消上述机构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

三、公示期限及监督反馈

1. 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2.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采用书面形式、电话等途径向我局反馈。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佐证材料,署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3. 监督电话:0722-3315129(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

4. 通讯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02号曾都区人社局就业股404室

四、工作要求

1. 合格机构要珍惜定点资格,持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培训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造特色培训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 各定点机构要严格遵守就业培训相关规定,坚持公益性导向,规范培训补贴申领行为,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我局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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