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2-28 15:35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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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充分履行人社部门职能,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鄂市监信监〔20234)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抽查时间及对象

抽查时间:20233月至12月

抽查对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之前,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监管范围内登记注册且生产经营正常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抽查内容

按照区人社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对清单中涉及的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详见附表)。

三、抽查实施

(一)制定计划。局劳动保障执法机构根据《计划表》,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比例、频次等内容,抽查检查次数不低于《计划表》中规定的次数 。

(二)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针对同一监察对象,尽可能整合资源,优化检查内容,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在系统内开展执法单位和室横向联合执法检查,最大限度提高执法效率。在此基础上,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监管举措,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积极推动多级联动、多部门参与联合抽查、“综合一次查”等监管新模式,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

(三)信用监管。利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低风险用人单位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用人单位依法有针对性地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抽查力度,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四)抽查公示。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执法主体,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检查工作,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在处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级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强化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五)业务指导通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实施区双随机抽查工作。积极与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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