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4-11-29 08:23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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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年度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养老、失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培养选拔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全区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政策落实,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荣誉制度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贯彻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区教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区属范围内毕业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管理机关公共事务,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件、规范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协调维稳、应急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

组织开展政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人社”和“放管服”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业务网上办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集中行政审批事项。

贯彻实施全区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全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劳务派遣备案工作。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组织实施改革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政策,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承担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全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和突发事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推进调解员、仲裁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规划财务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就业等补助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计划审核申报和资金支付监督工作。负责全区企业年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职业年金和就业补助资金的支付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三)人力资源与就业促进股。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区范围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和指导服务工作;拟订特殊群体就业、就业援助、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负责全区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在曾都就业的管理办法。

(四)社会保险股。拟订全区相关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参保对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和标准确认工作。做好参保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因病、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资格确认工作;贯彻落实参保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并办理相关人员的资格确认工作;负责全区参保人员资格及连续工龄认定工作。

拟订全区工伤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确认;负责全区范围内工伤认定工作;拟订全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标准条件并监督实施。

拟订全区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区失业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职业能力建设与专技职称股(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政策并指导实施。

承担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博士后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曾都工作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职称工作政策法规及职称改革工作;指导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各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承担我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事业单位管理股。承担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备案和岗位聘用事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和人员调配工作;组织实施“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指导各单位管理考核“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按照权限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资审核工作。

(七)人事教育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和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对全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规教育;负责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政风行风工作;协助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开展查处工作。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的制定和监督。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设置

(一)随州市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为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

主要职责:贯彻党和政府就业方针、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开展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经办失业保险、实施就业援助、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统筹做好城镇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培训工作;参与制定和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创业扶持补贴等政策,与财政部门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共同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开展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创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落实援助政策,逐步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经办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业务,完善和落实失业调控政策措施;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训练中心等就业服务实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调查、审核呈报,联系经办银行做好发放、回收工作。

负责人姓名:钱涛

联系方式:0722-3327454

办公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0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二)随州市曾都区社会养老保险局为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9名。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提出措施和办法;负责单位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社会保险关系管理;负责社会保险扩面稽核、缴费记录和信息传递等工作;负责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负责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参保人员管理、基金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职业年金核定、职业年金账户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算、申领、发放、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发放;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省内、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稽核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工作。

负责人姓名:任远超

联系方式:0722-3222451

办公地址:随州市青年路194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三)随州市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为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

主要职责:负责健全和完善区级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内控监督制度;负责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的全程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全区就业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全区社会保险的综合分析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姓名:胡金亮

联系方式:0722-3312836

办公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0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四)随州市曾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补贴)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区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待遇计算、审核、发放工作;负责老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的发放和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的落实;负责享受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虚报冒领人员稽核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基金管理有关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负责人姓名:杨双

联系方式:0722-3229754

办公地址:随州市青年路194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随州市曾都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档案中心)为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

主要职责:(一)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负责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纠正和调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加强劳动保障智慧监管工作。

(二)负责指导和组织人社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网络运行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人社系统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推广和开发工作管理。保障人社部门的信息网站建设、维护、安全运营。负责社保卡换发和电子社保卡签领工作。负责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场景应用与拓展。

负责人姓名:吴杰

联系方式:0722-3224538

办公地址:随州市烈山大道8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随州市曾都区人才服务局(曾都区人事考试院)为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人才信息库建设,掌握全区人才需求情况,摸清专业人才分布状况,搞好人才需求预测,做好人才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为全区企事业单位选拔、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组织大学生实习实训活动;负责全区各类实用人才的选拔、开发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人才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专业人才培训教育;承担人事代理服务,代管人事档案、人事关系,承办流动人员档案工资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申报和养老保险金的代缴等手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人事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区人事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政府、区人社局授权交办的考试服务工作;承办各类社会组织委托的招聘、遴选考试服务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姓名:王丽

联系方式:0722-3221514

办公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沿河小区14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七)随州市曾都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为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负责对全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实施就业前培训,对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开展岗位培训、技师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为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创业培训。负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类人员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及培训工作;负责考评员、督导员的考核、管理和使用。

负责人姓名:李加赛

联系方式:0722-3325578

办公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八)随州市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处理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的培训聘用管理;负责指导各镇街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负责各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姓名:屈真江

联系方式:0722-3311039

办公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沿河小区14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四、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刘东

办公电话:0722-3313859

办公地点:随州市沿河大道10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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