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9号)、湖北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实地考察审核,现对随州市曾都区10名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
为保障人员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在上网公示时取消了人员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3320679
附:随州市曾都区一次性创业补贴明细表
随州市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6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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