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08 15:0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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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曾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直接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办有关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深化公开内容,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为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特向社会公布曾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各项公开工作,累计在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1条。包含部门动态、财政资金、招标采购、公示公告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及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实效。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各股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完善配套措施,抓好网上公开。我局由法规股具体牵头,组织各股室依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对应依法公开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公布。

(六)监督保障情况

首先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及要求等。其次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曾都区农业农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办理行政许可45件、行政处罚11件,未发生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尚不全面,与公众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更新不是很及时;三是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四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我局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更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单一、不丰富;二是依法公开意识、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主抓,法规股具体负责政务及信息公开的组织、指导、协调和送审工作。二是强化督查调度。我局始终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其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主办区人大代表建议4件,区政协提案4件。以上议案均已呈相关代表、委员阅示,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发布了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信息公开1件。

二是公共资源配置情况:

2023年,我局发布了涉农补贴信息公开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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