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7-03 09:5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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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6〕2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的方式遴选培育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3年以上,具备培训相关资质。2、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硬件设施:具备满足培训需求的固定教学场所、实训基地及配套设施。

(三)师资与管理:1、拥有与培训内容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队伍。2、具备培训档案管理能力,能完整记录培训过程并建立台账。

(四)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三、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附件1)。  

(二)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培训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三)培训场所及实训基地证明材料(照片或租赁协议等)。  

(四)信用记录证明(“信用中国”查询截图等)。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6年7月3日至7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方式: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曾都区农业农村局605室(地址:曾都区沿河大道226号),联系电话:0722-3222799;178****0591。

五、遴选程序  

(一)材料初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机构。  

  

附件1: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日  

  

  

附件1:

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及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范围


单位性质

□1.国家事业单位

□2.农业龙头企业

□3.农民专业合作社

□4.家庭农场  

□5.社会机构  

□6.其他

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及电话


教学场地

  面积(㎡)


容纳

人数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数量


师资数量


实习实训基地数量


培训机构

申请承诺

  

我承诺上述信息属实,能够按要求完成教育培训任务,接受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培训效果评价。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项目县可要求申报机构提供师资、基地名单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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