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曾都区2025年第二批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6-19 09:1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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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按照《湖北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要求,为组织开展我区2025年第二批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持续推动我区粮油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现将我区公开遴选2025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布如下:

一、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

在曾都区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主体

从事粮油生产的规模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2025年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作物和主体及享受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的经营主体,不再重复安排。

(三)实施作物

结合我区粮油生产实际,支持作物仅限于水稻作物。

(四)实施目标

到2025年,实施主体水稻单产达到600公斤以上,同比增5%以上。

(五)主推技术

水稻。主推技术:包括精选品种、集中育秧、机械插秧、优化播期、适当增密、优化施肥、绿色防控、机械收获等。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统防统治、群防群治,突出抓好水稻“两迁”害虫及稻瘟病等重大病虫草害防控,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二、实施主体申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向区农业农村局自愿申报,跨乡镇流转耕地种植的申报主体,按照营业执照注册经营场所所在地或申报主体负责人户口所在地乡镇申报。

1.承担主体条件

(1)在曾都区区域内注册的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时间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生产规模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3)流转土地面积达500亩以上(以在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或复合种植面积达1000亩以上;

(4)财务规范、管理有序;

(5)示范引领力强、联农带农率高及入选国家、省级典型案例的规模种植主体等,可酌情优先推荐。

2.提交项目申报书

各主体应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递交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乡镇推荐函;

(2)法人承诺书;

(3)曾都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见附表),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主推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

(4)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章程、管理制度、土地流转合同(证明);

(5)能力(机械、设施)证明。

三、注意事项

请项目申报主体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档、纸质件报送区农业农村局(308办公室)。逾期上报或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308办公室

联系人:王珊珊

联系电话:0722-382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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