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推进生猪等养殖业稳增长促增收十条措施的通知》(鄂农发〔2023〕17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生猪养殖扩能增量综合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申报,县(市、区)、市(州)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逐级审核,省农业农村厅按程序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性、合规性审核,拟对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源壮养殖专业合作社予以奖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反映。联系电话:0722-322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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