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1559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4-02 08:43
编辑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审核 徐玥莹
种植业2024年工作重点
  • 发布时间:2024-04-02 08:43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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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粮食安全为主线,加强技术服务指导

1.继续做好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为种植户搞好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重点开展“稻-茬”小麦、水稻和油菜高产竞赛活动,辐射带动全区主要粮油作物单产大面积提升,并实施好粮食作物高效模式和专家大院对接转化项目。

2.搞好抗灾减灾工程。组织岗位专家和农业技术指导人员深入到生产一线查苗情、病虫情和墒情,加强病虫害及墒情监测,培训指导大田作物田间管理,坚决打好田管生产攻坚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力争防在灾害前面,救在第一时间,抗在关键节点,最大程度减轻农业生产的灾害损失,奠定我区粮食丰收的基础。

3.继续实施曾都区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及“三新”集成项目。做好化肥减量增效及“三新”集成技术培训工作,全区全年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及“三新”集成技术培训不少于14次;做好小麦(油菜)种肥同播+专用配方肥示范各种佐证资料的收集工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推广水稻侧深施肥+专用配方肥(缓控肥)面积超过示范要求面积2.2万亩,辖区内水稻侧深施肥器力争达到15台(与上年相比增加4台以上),水稻侧深施肥+缓控肥施用量达到300吨以上;做好玉米种肥同播+专用配方肥示范推广工作,全年完成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广面积达到4万亩以上。

4.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继续推进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根据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切实推进土壤采样、样品制备、样品检测等工作。

5.加大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种子、农药、化肥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排查经营门市较多的乡镇,对涉嫌虚假宣传等严重行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二、以粮食安全为主线,争资立项种满种足

1.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3年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3】77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500万资金,制定2024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实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8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44万资金,待组织专家验收。

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3年部分中央和省级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3】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587万资金,先确定从事集中育秧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符合申报要求,再组织专家验收项目。

4.根据鄂农计发【2024】1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2024年中央油菜扩种项目255万,按照项目要求,实施面积1.7万亩。

5.根据鄂农计发【2024】1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160万,按照项目要求,要完成种植面积0.8万亩。

6.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资金52万,按照项目要求,实施面积3.5万亩以上,需农药1.4吨,叶面肥3.5吨。

三、以扩大增收为前提,大力推广特色种植

1.通过对曾都区中药材产业种植、收购、深加工等从业者走访调查,曾都区范围内目前拥有野生中药材资源300多种,传统购销模式下可采收的野生资源也有100种左右。截止当前中药材生产总面积0.58万亩,总产量2165吨,总产值2208.4万元。金头蜈蚣、艾叶、银杏等道地药材相关产业链得到长足发展,促使我区中药材产业链逐步完善,体量日益强大,占农业产业比重扩大,成为乡村能人、返乡志士寻求投资创业的“热门”和“热土”,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带动农户增收,为繁荣农业农村、振兴乡村赋能。

 2.菇类种植方面。一是加强开展技术培训。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等,开展食用菌技术培训2-3次,培训农民500人左右,为农村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用菌的快速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二是加强试验和推广。以湖北宝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为依托,做好新品种的试验示范,为曾都香菇品种更新换代提供科学依据。

四、以加强耕地保护为基础,治理耕地抛荒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和条件。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以村为单位,对全区所有建制村、社区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制定方案,分类施策。根据排查的抛荒田要实地调研,进行分类指导农民种植。(1)大力推进土地流转。通过政府引导,把农民不愿种植的抛荒田流转给种植大户规模化、标准化种植。(2)由人民公司兜底。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都成立有人民公司,由各村做工作,把农民的抛荒田流转给人民公司,进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实施种植。(3)开展社会化服务。由有能力耕种的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等,可以解决因劳力缺乏而抛荒的问题。

五、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严格审批设施农用建房,从严从重治理大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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