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正值候鸟迁徙关键时段,禽类调运交易活动增多,高致病性禽流感输入传播风险持续上升。为压实家禽免疫主体责任,筑牢家禽免疫屏障,严防疫情发生扩散,现就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选用疫苗,规范疫苗储运
近年境外禽流感疫情多发,候鸟带毒迁徙造成病毒跨区域传播风险较高。我区家禽养殖类型多样,水禽养殖存在一定散养比例,必须匹配对应合规疫苗开展免疫。可选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四价灭活疫苗、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二价灭活疫苗、禽流感二价 DNA 疫苗、禽流感重组鸭瘟病毒载体活疫苗等,疫苗合规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查询。疫苗运输、储存全程按要求冷链保管,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效期,破损、过期疫苗严禁使用。
二、分类实施免疫,落实免疫程序
按照规模场、散养户分类施策,做好常规免疫与紧急免疫,建立有效抗体保护。
规模养殖场:种鸡、蛋鸡、种鸭、蛋鸭、种鹅、蛋鹅:14~21 日龄开展初次免疫,间隔 3~4 周实施二次免疫,开产前完成三免;后续结合抗体监测结果,每 4~6 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商品肉鸡、肉鸭、肉鹅:7~10 日龄免疫 1 次;饲养周期超过 70 日龄的,初免后间隔 3~4 周追加免疫。 鹌鹑等其他人工饲养禽类,参照上述程序结合养殖用途开展免疫。
散养户:落实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同步开展月度补免,确保新补栏家禽及时免疫;具备条件的农户可参照规模场免疫程序实施。
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家禽开展紧急免疫。边境、候鸟栖息地等高风险区域,经风险评估存在暴露风险的,可提前开展预防性紧急免疫。
三、开展免疫监测,做好效果评价
免疫完成 21 日后,组织开展免疫效果抽样检测。采用 GB/T18936《禽流感诊断技术》HI 试验检测 H5、H7 亚型抗体。个体 HI 抗体效价≥1:16 判定为免疫合格;群体免疫合格个体占比≥70%,判定群体免疫合格。对抗体不达标的养殖场(户),及时排查原因,尽快补免。
四、强化综合防控,降低疫病风险
做好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实行分区封闭饲养,严防野鸟、鼠类进入禽舍;定期开展场区、圈舍、器具消毒,做好病死禽无害化处理。规范家禽调运检疫,减少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病毒传播隐患。加强日常巡查排查,发现家禽不明原因大批量死亡,第一时间上报,规范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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