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11-06 18:1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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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李峰代表

感谢你对曾都区产权制度改革的关心与支持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运行并给予政策和项目上支持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孔家坡社区建设农贸批发市场的建议

目前,我区已有白沙洲农贸批发市场,基本可以满足主城区及周边地区农贸批发需求,如再新建农贸批发市场,容易造成同质化竞争,影响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和营商环境。

区商务局将根据北郊街道实际情况,从群众日常需求、疫情防控、日常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科学规划,充分运用现有政策及项目支持,努力向上级申报公益性农贸市场( 菜市场)项目和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助推项目早日落地。

二、关于启动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运行的建议

区政府高度重视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和股份合作社的运行,区政府苏区长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做出了充分肯定。

一是股份合作社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在政策宣传的引导下,调动社会力量入股投资,利用村(社区)资源,增强服务能力,让老百姓共享合作社发展的成果。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村(社区)可以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便发挥好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三是在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职责分工;原村委会账户资金、经营性资产如何转入经济合作社账户;“经济合作社”组织是否被认同;经济合作社是否换届等现实问题上,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上的支持,出台规范股份合作社运行相关文件,保障股份合作社权益。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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