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友元委员:
你及余正中、何宗斌等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
近年来,我区想方设法去突破发展瓶颈,以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盘活现有资源,不断推进乡村振兴发展,2018年以来,全区累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近7亿元,用于支持我区乡村振兴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并在全省率先成立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资金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我区乡村振兴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均取得了可喜成就。
关于“在项目方案及资金使用方面能否预留部分后期维护经费。现在的项目一般要求全额按进度使用完毕,后期经费没有来源”的建议。
项目是在限定的资源及限定的时间内需完成的一次性任务。根据上级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会预留后期维护经费。我们将建议区政府加大公共资源设施管护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资金,一方面利用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进一步明确项目后期管护主体单位和个人责任、任务,解决项目实施后“责任谁来担”的难题。另一方面,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只有充分发挥发动群众去管理,项目建设的成果才能保持长久。
关于“上级在安排项目时,对已实施乡村振兴或美丽乡村项目的村继续安排巩固提升的项目经费”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组织实施了一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道路等条件。对已实施乡村振兴或美丽乡村项目的村,我们坚持分批实施,分批投入,对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村,坚持持久投入,以期取得更好的效果,如洛阳的小岭冲村、府河的枣树坳村、万店的小河沟村,连续不同年度分别在美丽乡村、移民后扶、“厕所革命”、环境保护等等方面进行连续投入。2020年,我们将建议对建设好的村实行一定的奖补,以提高基层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效。
关于“进一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产业,获取一定的收益,补贴项目后期经费不足的问题”的建议。
我区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将利用扶贫资金支持建设村级集体产业,一方面发挥扶贫资金集中、数额较大的优势,可以集中资金建设一批村级集体产业,在用于扶贫的同时,壮大村级集体产业。另一方面,支持有条件的村自主发展村级集体产业。曾都区美丽乡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制定的《曾都区乡村振兴示范行动方案》,明确指出深入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突出扶贫产业、富民产业发展,洛阳、府河、何店以香菇种植为重点、万店以蔬菜种植为重点、南北郊以近郊特色农业为重点建设一批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区乡村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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