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0〕82号),省财政厅拨付我区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39万元、省级资金52万元。
2021年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已拟定,现将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告,明细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均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电话等方式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随州市烈山大道乌龙巷4号311室
邮 编:441300
联 系 人:秦京华
电 话:0722-3062539
附件:曾都区2021年度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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