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11 10:41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民政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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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23年度曾都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对信息公开的方式、载体、时限和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加快职能转变相结合,与提升便民服务功能相结合,做好民政领域和民生服务事项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曾都区民政局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领导介绍、内设机构、政策解读、部门文件、政策问答及政务公开等。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民政工作动态22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1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解下达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局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全局政务公开信息的筛选和报送,确保信息发布快速通畅,及时反映全区民政工作情况。为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坚持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56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曾都区民政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如信息更新有的不够及时,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改进情况:我局按照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注重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民生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方便群众监督。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年度改进举措

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和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

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对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采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交办人大建议5件(区级主办4件,会办1件),政协提案13件(市级主办1件,区级主办2件、会办10件)。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积极行动,把办理工作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办前、办中、办后(通过“回头看”)与代表“三联系”,确保每件建议提案办理都落到实处,实现办理“五率”目标任务。并将主办件答复意见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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