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1号)、《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22〕7号)、《市民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民发〔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养老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养老机构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促进监管方式转变,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切实减轻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负担,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已经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备案、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和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
三、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资料报送、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重点就登记备案、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养老服务质量、疫情防控和非法集资防控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养老机构应当接受和配合监督检查。
六、检查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发起检查任务计划。区民政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检查任务上传至工作平台生成并派发任务。
(二)确定检查对象。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其他联合检查监管部门。
七、实施步骤
(一)任务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抽取检查对象,负责本次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联合检查部门负责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业务,做好检查人员的匹配工作,组织好本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参加检查活动。
(二)归集公示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检查结果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四)建档保存资料。检查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八、抽查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养老机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养老机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经限期整改不符合养老机构资格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收回《养老机构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并向社会公示。
(二)养老机构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作出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开。
(三)检查结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九、工作要求
(一)规范检查程序。检查组在实施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向被检查养老机构主动表明身份,公开检查内容,并要求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严肃工作纪律。检查组成员应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红包礼金和礼物,不得借检查之机对检查对象进行索拿卡要,不得由检查对象承担食宿、交通等费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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