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6-07 09:15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民政局
  • 审核人: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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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我局依法对随州市亿夫智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自公告之日起,随州市亿夫智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我局将该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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