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6〕53号)、《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6〕52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5]94号)、《关于下达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的通知》(随财函【2026】20号)《关于下达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的通知》(随财函[2026]2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6年全市救助标准的通知》(随政办发【2026】8号)市政府决定从2026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按照农村低保标准:735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1469元/人·月。现发放2026年1-10月农村低保金2795.6213万元;2025年1-12月农村特困金2854.1243万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均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东城街道汉东路169号
邮 编:441300
联 系 人: 许先凤 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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