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09 16:57
  • 信息来源:曾都区林业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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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曾都区林业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联系地址:曾都区林业局解放路142号;联系电话:0722-32232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林业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按照《条例》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林业信息数据发布和服务,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林业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QQ工作群、宣传栏等各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区林业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区林业局对政府信息加强管理,严格审核、规范流程、正确发布,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的安全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区政数局工作要求,区林业局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公开了通知公告、班子成员、工作机构、规划信息等相关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区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上传信息,实行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2023年,我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曾都区林业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2023年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2件;办理行政许可333件;作出行政处罚54起;行政强制0起;行政事业性收费11.3198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31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涉及林业系统多个业务股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公开平台为载体,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总结,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做到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

2024年度改进举措: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力求信息公开全面,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政策范围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强化监督和各项制度落实,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媒体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序开展。三是提高公开质量,服务群众需求,对群众广泛关注、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共主办区人大代表建议0件,区政协提案0件。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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