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光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淅河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区林业局会同淅河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为支持淅河镇森林防火工作,区林业局今年特从区级森林防火经费中列支1万元,拨付到淅河镇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在重点防火期租赁视频宣传车及印制宣传资料,到淅河镇各村进行防火知识宣传。
二、淅河镇政府拨付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用于森林防火人员及相关办公经费支出,并购置灭火装备33台套、防火服40套配发到相关村。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第十二条 森林植被恢复费主要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开支,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的规定。区林业局将积极请求区政府拿出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防火工作的开展,淅河镇政府也将不断强化人员及经费保障相关工作。
随州市曾都区林业局
2024年6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