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发布时间:2021-10-26 16:46
  • 信息来源:曾都区林业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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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

   申请条件: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必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施工用地,包括施工营地、临时加工车间、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场、施工用电、施工通道和其他临时设施用地。 2.电力线路、油气管线临时用地,包括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和其他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 3.工程建设配套的取(弃)土场用地,包括采石、挖砂、取土等和弃土弃渣用地,以及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用地。 4.工程勘察、地质勘查用地,包括厂址、坝址、铁路公路选址等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探矿、采矿需要对矿藏情况进行勘查。 5.其他确需临时占用林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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