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曾都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发布日期 2019-01-08
主题词 信息来源 曾都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编辑 曾都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审核 徐玥莹
部门解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9-01-08 10:15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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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发布背景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就被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因此,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科技创新在县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既是国家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区实现量质转变,当好随州创建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示范城市、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的排头兵的需要。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74号)相继出台,支持县域出台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政策、配套文件。

因此,出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是紧密衔接国家、省、市当前县域创新政策,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为县域经济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的重要体现。

二、主要内容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完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管理体制机制、加大县域创新投入力度、引导创新创业人才向县域集聚、完善县域创新载体、促进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加强县域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六个条目,尤其从强化县域创新责任落实、强化县域创新工作考核、推进科技经费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工程、鼓励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对条目内容进行增加。不仅提高了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和国家、省级创新平台的奖励额度,还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省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等项目进行了奖励,从政策上引导企业转变过去重申报、轻发展的科技创新思路,全面提高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三、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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