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2603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曾都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5-06 11:46
编辑 曾都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审核 曾都区
曾都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发布时间:2024-05-06 11:46
  • 审核人:曾都区
  •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精神,根据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曾政办发〔2018〕45号)。

确认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曾政办发〔2016〕33号)。

确认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