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3191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曾都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曾校综治办〔202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7-15 15:29
编辑 曾都区教育局 审核 张艳艳
关于2020年度“平安校园”评选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7-15 15:29
  • 审核人:张艳艳
  • 【字体:
打印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局管民办学校:

接随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随州市平安校园”创建结果的通报》(随校周边办〔2021〕2号)文件,万店镇中心幼儿园、曾都区第二幼儿园、曾都区鹿鹤小学、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南郊中心小学、曾都区五丰学校、北郊五眼桥中心学校等7所学校被评为“随州市平安校园”。

根据曾都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平安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曾校综治办〔2020〕3号)精神,经学校申报,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审批,何店镇浪河小学、何店镇贯庄小学、何店镇中心幼儿园、府河镇第二幼儿园、曾都区文峰塔天才幼儿园、曾都区金苗幼儿园等6所学校被评为“曾都区平安校园”。

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希望以上学校认真总结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创建活动的措施,巩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全区未获得区级“平安校园”称号的中小学、幼儿园要扎实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力争“平安校园”全覆盖。获得省、市、区“平安校园”称号的中小学、幼儿园要逐级创建,提档升级。

  曾都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