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亚桀委员:
你好!你在区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7月,中办、国办“双减”政策出台后,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又陆续出台了30多个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相关文件,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作了具体部署。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落实了课后延时服务,学生课外托管现象有所缓解。停止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校外托管分两个阶段,学前教育阶段幼儿托管(指3—5岁幼儿)由卫健局审批并监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外托管的审批,目前还是盲区。
根据中办、国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双减”文件(中办发〔2021〕40号、鄂办发〔2021〕21号,随办发〔2021〕10号)规定,教育局负责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审批,民政局发放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监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内容由文旅局和科信局制定设置标准,办学许可审批,然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由文旅局、科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城管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监管。根据这个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托管没有明确审批部门。为此,我们向市教育局、省教育厅作了汇报,省教育厅回复是教育部没有明确规定,按说学校进行了课后延时服务,学校可解决托管问题。省教育厅将把该情况向教育部汇报。
在目前教育部没有回复之前,我们作了如下工作,一是发布《关于理性对待校外培训、托管告家长书》,提醒家长注意防范校外托管的相关风险,呼吁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切实减轻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二是要求各学校根据学生家长的需求,搞好课后延时服务和托管;三是严禁教师在家开展校外托管服务,一经查出将按《曾都区教师师德师风管理细则》严肃处理。四是积极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双减”工作协调办公室汇报,力争尽早出台校外托管的审批、监管方案。建议各社区开办托幼中心解决家长因工作繁忙无法照顾孩子的困难。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曾都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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