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随州市曾都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04-25 08:29
  • 信息来源:曾都区教育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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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生开展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符合相关要求。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21]1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1月22日,区教育局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曾都实际,印发了《曾都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曾教函[2022]3号),进一步强化了课后服务工作要求。一是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各学校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开展5天的课后服务,每天课后服务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初中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和教学实际开设了晚自习班;二是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各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一校一案”,课后服务以指导学生完成作业为主,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化、艺术、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2、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已经落实。《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随发改价格[2021]15号)明确制定了随州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即市区中心城区:小学每生每学期315元(70元/月);初中每生每学期360元(80元/月),镇、街道中小学分别按中心城区同类学校收费标准的80%执行。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曾都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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