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局管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湖北省义务教育管理条例》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确保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学尽入学。截至2022年8月31日,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做到应招尽招,一个不能少。
(二)确保起始年级无大班额。各学校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
(三)确保平稳有序。科学研判形势,制定招生方案和应急预案,精心组织招生,工作有条不紊,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一)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或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等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小学招生与幼儿园入园挂钩。
(二)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各校要按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招生,不得超范围招生,不得招曾都范围外学生。多套房的以常住房为实际居住地。父母无房产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可视作被监护人住房。
(三)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民办学校要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接受转入学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虚报年报人数。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组织招生登记、录取和学籍注册,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面试、选拔考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施电脑摇号,并邀请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居住地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不得拒收。
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一)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各学校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或在培训机构学习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切实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把控辍保学纳入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工作台账,做好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三)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保障租房人员子女入学。持有城区养老保险或工资银行流水证明的进城务工人员和有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的外来经商人员,其子女在租住地入学。租住地范围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一调节安排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要做到“一人一案”,采取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保障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五条关于“国家对军人子女予以教育优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军人子女提供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创造接受良好教育的条件。军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可以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的规定保障军人子女入学。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入学按监护人的意愿予以安排。
(2)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2019年4月19日)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的规定保障入学。
(3)公安英模等子女入学。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中就读”的规定保障入学。
(4)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关于 “国家级领军人才及省级领军人才,其子女入学可综合考虑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由相应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优先予以安排。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其居住地(租住地),由相应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予以安排”的规定保障入学。
(四)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各学校要全面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第一阶段:7月5日—7月11日宣传发动。各公、民办中小学要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学校招生简章。
第二阶段:7月12日—7月22日调查摸底。公办学校对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摸底登记。
第三阶段:7月23日—8月15日学校招生。公办学校组织专班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对报名登记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确定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其名单在学校公示7天,无异议后,经校长签字后,将《曾都区2022年***学校范围内招生登记册》(以下简称《登记册》)上报区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同步组织招生工作,并上报《曾都区2022年***学校招生登记册》。
第四阶段:8月16日—8月22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区教育局根据各公民办学校上报的登记册向学校下发《曾都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学生及学生家长(监护人)到学校领取《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存根上签名,学校保存存根。
第五阶段:8月23日—27日,处理前期招生工作遗留问题。
第六阶段:8月28日—8月31日,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阶段:9月1日—9月10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五、规范招生行为
(一)严格落实择校生承诺制。初中学校择校生入学前必须与就读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名额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并报教育局存档四年。四年内不得享受任何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到校招生指标,即不得享受“名额分配生”资格。区教育局只对公办学校的片内生和民办学校新生发放《通知书》。除九年级外,获得《通知书》的学生中途如因居住地变化、家庭变故需转学的不视为择校生。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招生工作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学校要一次性告知学生家长需提供必要的入学证明材料,落实“最多跑一趟”行政服务改革要求,避免学生及家长集中扎堆报名。
(三)实行阳光招生。招生过程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区教育局将在曾都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曾都区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部分)招生范围》。各学校要对外公布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工作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建立招生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畅通学生家长与学校联系渠道,耐心做好招生政策宣传、接待释疑工作。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切实履行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各学校于7月5日前,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招生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送区教育局。
(二)强化追责问责。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禁令”。各学校招生工作要步调统一,有序推进,协调联动;要廉洁招生,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予以纪律处分。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通知》解释权属区教育局。
附件:1.曾都区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部分)招生范围
2.曾都区2022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3.曾都区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4.曾都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
5.曾都区2022年***学校范围内招生登记册(公办)
6.曾都区2022年***学校招生登记册(民办)
曾都区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1:
曾都区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部分)
招生范围
一、实验小学:解放路以南,龙门街至市中心医院东护城河延伸至汉东路以西,西护城河以东,汉东路以北。
二、东关小学:解放路以北,西护城河以东,青年路以南,舜井大道以西(不含铁树社区)。
三、聚奎门学校:解放路以南,龙门街延至市中心医院东护城河以东,汉东路以北,原铁路以西。
四、岁丰中心学校:西护城河到汉东路延伸至沿河大道南端以西,白云湖以东,青年路以南;清河路以南,沿河大道以西,青年路西头以北,白云湖以东。
五、铁树学校:青年路以北,沿河大道以东,烈山大道以西,清河路以南范围及原楚风社区、铁树社区。
六、五眼桥中心学校:黄垅社区;㵐水河以东,交通大道以西,桃园路以南,清河路以北;烈山大道以东,花溪河以北,交通大道以西,清河路以南(不含楚风社区)。
七、五眼桥小学:舜井大道以东,解放路以北,交通大道以西,青年路以南;清河路以南,烈山大道以东,青年路以北,交通大道以西(不含楚风社区);清河路以北、交通大道以西的原传统招生范围。
八、五丰学校:交通大道以东的磙山村、烟墩包村、九间屋村、七里塘村、余家老湾村、星光社区、周家寨村、孔家坡居委会、碾子巷社区、双寺村12-13组、太山庙村1-5组等小区。
九、两水学校:两水沟社区、首义社区、新春村、龚家棚村、六草屋村、烽火山村、汲水湖村、双寺村(12-13组除外)、太山庙村(1-5组除外)和陆家河村。
十、清河路学校:清河路以北,㵐水河以东,交通大道以西,桃园路以南(五眼桥小学原传统招生范围除外)。
十一、实验中学:解放路以北,西护城河以东,青年路以南(铁树社区除外);解放路以北,烈山大道以东,花溪河以南,原铁路以西。
十二、文峰学校:初中部为解放路以南,交通大道至文峰路以西,西护城河到汉东路至沿河大道南端以东;小学部为汉东路以南,沿河道以东,文峰路垂直延伸至白云湖堤以西。
十三、铁路小学:原铁路片区等。
十四、八角楼中心学校:交通大道以东至文峰路垂直延伸至白云湖堤以东东城范围。
十五、文峰塔学校:文峰路垂直延伸至白云湖堤以东。
十六、蒋家岗学校:蒋家岗社区。
十七、鹿鹤小学:柳树淌社区、茶庵社区、朱家湾居委会、和平村、邓家老湾村、苏家寺村、羊子山村、椅子山村、长里岗村。
十八、白云湖学校:迎宾大道以西涢水街道范围,迎宾大道以东、涢水大道以西、中环路以北、白云湖以南。
十九、编钟小学:涢水街道除白云湖学校以外的范围及高铁小镇片区。
二十、编钟中学:涢水街道及高铁片区范围。
附件2:
曾都区2022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序号 | 学校名称 | 班数 | 人数 | 班额 |
1 | 实验中学 | 14 | 770 | 55 |
2 | 文峰学校 | 4 | 220 | 55 |
3 | 编钟中学 | 10 | 550 | 55 |
4 | 八角楼中心学校 | 10 | 550 | 55 |
5 | 岁丰中心学校 | 2 | 110 | 55 |
6 | 铁树学校 | 2 | 110 | 55 |
7 | 擂鼓墩中心学校 | 10 | 550 | 55 |
8 | 五眼桥中心学校 | 8 | 440 | 55 |
9 | 五丰学校 | 7 | 385 | 55 |
10 | 两水学校 | 3 | 150 | 50 |
11 | 随州外国语学校 | 13 | 608 | 50 |
12 | 华师随州附属学校 | 2 | 65 | 35 |
13 | 东关外国语学校 | 3 | 130 | 43 |
14 | 白云双语学校 | 2 | 93 | 46 |
15 | 阳光学校 | 2 | 80 | 40 |
16 | 金太阳学校 | 2 | 71 | 35 |
合计 | 94 | 4882 |
附件3:
曾都区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 学校名称 | 班数 | 人数 | 班额 |
1 | 实验小学 | 7 | 385 | 55 |
2 | 东关学校 | 6 | 330 | 55 |
3 | 文峰学校 | 6 | 330 | 55 |
4 | 铁树学校 | 5 | 275 | 55 |
5 | 清河路学校 | 2 | 110 | 55 |
6 | 白云湖学校 | 11 | 605 | 55 |
7 | 编钟小学 | 3 | 165 | 55 |
8 | 两水学校 | 4 | 220 | 55 |
9 | 东城聚奎门学校 | 3 | 165 | 55 |
10 | 东城文峰塔学校 | 6 | 330 | 55 |
11 | 东城蒋家岗学校 | 4 | 220 | 55 |
12 | 岁丰中心学校 | 4 | 220 | 55 |
13 | 南郊中心小学 | 4 | 220 | 55 |
14 | 南郊擂鼓墩小学 | 1 | 55 | 55 |
15 | 南郊马家榨小学 | 1 | 55 | 55 |
16 | 鹿鹤小学 | 6 | 330 | 55 |
17 | 南郊白云小学 | 2 | 110 | 55 |
18 | 北郊五眼桥小学 | 6 | 330 | 55 |
19 | 五丰学校 | 10 | 550 | 55 |
20 | 铁路小学 | 1 | 55 | 55 |
21 | 随州外国语学校 | 4 | 187 | 45 |
22 | 华师随州附属学校 | 3 | 128 | 41 |
23 | 东关外国语学校 | 1 | 38 | 40 |
24 | 白云双语学校 | 1 | 33 | 40 |
25 | 阳光学校 | 1 | 24 | 30 |
26 | 金太阳学校 | 1 | 40 | 43 |
合计 | 103 | 5510 |
附件4:
曾都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随教文〔2022〕 号)及《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曾教发〔2022〕 号)文件要求,确保曾都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曾都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温前进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黄明秀 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张光顺 区教育局副局长
樊 力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杨香容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兴华 副主任督学
成 员:张有旺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黄 昆 区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钟海滨 区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陈东升 区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并设置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区教育局教育股及各学校应在招生工作各阶段安排人员值班,并保证电话通畅,热情接访,耐心宣讲政策。
三、应急处理
若因家长不能理解招生政策造成上访的,区教育局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接访劝访,学校要按政策妥善安排学生入学,做到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区教育局教育股联系电话:3590533
联系人:钟海滨 联系电话:15172771517
附件5:
曾都区2022年×××学校范围内招生登记册(公办)
校长签字: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监护人家庭住址 | 监护人姓名 | 监护人 联系电话 | 类别 |
说明:1、类别为:①范围内、②优待人员子女;①填完后,接着填写类别②,依次填写完毕。
附件6:
曾都区2022年×××学校招生登记册(民办)
校长签字: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监护人家庭住址 | 监护人姓名 | 监护人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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