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 发布时间:2023-09-05 17:37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交通运输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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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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