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曾都区殡仪馆: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殡葬服务收费工作,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文件规定,对我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规范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是指在遗体处理过程中必须提供的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遗体火化(含骨灰装整)、骨灰寄存服务共4项收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项目,殡仪馆内转接服务属于其标准化作业内容,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二)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是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整容化妆(含洁身、更衣)、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礼厅)共2项收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其他项目收费。除上述2类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曾都区殡仪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并做好价费公示。
(四)曾都区殡仪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曾都区镇级公益性公墓墓穴试行价格
鉴于曾都区镇级公益性公墓正式运营未满一年,公墓运营账目账册尚不完整,不具备成本监审及价格听证条件。根据各镇公墓建设投入情况综合测算,参考周边城市同类型公益性公墓价格水平,报请区政府同意,曾都区镇级公益性公墓墓穴试行价格暂定为:单人墓2600元/座、双人墓3200元/座。上述价格含落墓(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服务收费及20年管理维护费用。价格自2024年11月28日起执行,价格执行期一年,执行期满后,根据各镇级公益性公墓运营情况进行成本核定,正式确定公墓价格。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曾都区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随曾发改发〔2023〕24号)《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核定曾都区镇级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试行)的批复》(随曾发改价格〔2024〕1号)《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曾都区民政局关于调整曾都区殡仪馆殡葬服务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随曾发改发〔2024〕35号)同时废止。
附:《曾都区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