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曾都区发改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曾都区辖区内备案粮食企业。
二、检查主体
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检查依据
《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四、检查内容
1.对区级储备粮监督检查;
2.对粮食库存的监督检查;
3.对粮食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4.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
5.对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五、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由区发改局从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执法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六、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将监督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七、工作要求
各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范涉企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执法监督,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开展涉企检查,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企业或吃、拿、卡、要等行为,确保涉企检查行为依法、公正、高效、有序实施。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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