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勇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情况
2023年随州市发改委印发了《随州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涵盖曾都区、广水市和随县。规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公用、专用不同领域的充电需求,落实住宅小区充电桩配建要求,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进行统筹布局规划。形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便民利民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体系。
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曾都区已建设充电桩433台,其中公共充电桩266台,个人充电桩167台。2024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制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通知》,并督促落实公共机构共203个充电桩的建设任务。5月初,我局牵头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供电公司
与各镇办已商定第一批45个行政村的充电桩建设任务,后续将按照省能源局统一部署,落实建设任务。区住建局已将充电桩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计划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新建150个充电桩;区供电公司将按计划完成上级分配的建设目标;曾发集团今年计划新建150个充电桩;洛阳千年银杏谷景区已规划充电桩位置,2024年将完成第一批充电桩建设。区城管执法局对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占用市政设施、公共绿地的审批事项,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曾都区力争到2025年,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充电桩全覆盖,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单位及员工电动汽车总量的20%。
三、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情况
曾都区加快充电桩建设步伐,简化充电桩规划建设审批手续。鼓励一切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充电设施。2023年,我局联合区供电公司申报省级“住宅小区充电桩报装便捷服务”先行区创建试点单位,并获得较好的名次。2024年,我局已制发《曾都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职责分工表》,明确相关单位职能职责,确定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发展目标和配件类型指引。
区发改局统筹推进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全区充电桩布局规划;区自规局落实充电基础设施的用地政策,落实国家新建住宅项目固定车位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规定,在规划审批等方面建立简化程序;区住建局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并将其纳入建筑物审批要求,负责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区城管执法局明确城区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支持和推动城区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程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机制,推进居住区充电桩“能建尽建”。对个人申请安装充电桩的,将协调供电企业进一步优化申请程序,对具备条件的小区按照“愿装尽装”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推动项目有序建设。区发改委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曾发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区供电公司等单位沟通对接,在建设的各个环节强化协作,密切配合,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落地,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设备材料和安全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可靠。三是强化管理服务,提升群众用桩体验。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属地化网格运维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协调电网公司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充电桩APP功能,提升充电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率,服务公众便捷出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使用充电设施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支持与参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建设美丽曾都。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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