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3]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随州市曾都医院、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随州市曾都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是否规范、财经纪律执行是否严肃等方面情况。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从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结束。
四、检查方式
采取查阅账表账薄和相关资料、实地走访等调查方式,特殊情况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相关单位。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0722—3310822
通信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邮 编:421300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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