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11-02 08:52
  • 信息来源:曾都区财政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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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民办中小学校应与公办学校同等享有生均公用经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建议,在编制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时已将曾都区6所民办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列入区级预算。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55412人,其中:公办学校46782人、民办学校8630人。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0)71号)文件精神,曾都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每学年650元、初中每学年850元、寄宿生每学年200元基准定额标准足额纳入2021年度预算,全年预算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4473万元,其中公办学校3761万元、6所民办学校712万元。
  最后,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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