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2] 113号)精神,抓紧抓实2022年房租减免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22] 66号)要求,2022年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减免6个月房租;其他地区的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房租。承租随州市内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或《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 (国统字[2017] 213号)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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