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未按时恢复原状的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 发布时间:2024-07-19 15:1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城市执法管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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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条和二十二条第二款,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未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的,由城市绿化管理部门责令恢复绿地原状,并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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