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乐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商住小区综合执法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接到您提出的21号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对您提出提案内容认真梳理,拿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并结合会办单位的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一、关于理清综合执法权责,制定出台权威法律的建议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经常面临上位法缺失,借法执法,规定笼统等问题,实践中,大量管理细节无法可依,执法困境长期存在,立法需要十分迫切。我们也希望通过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和管辖,行政执法规范和措施、保障和协同、监督和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破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难题,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针对我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较为滞后,导致在日常执法、管理过程中缺乏法律政策依据,我局通过区政府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市政府准备从近期和远期两方面进行解决。近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职责梳理,细化管理措施,明确处罚标准和管理职能,形成市容管理暂行办法,拟以“市长令”的形式颁布实施。远期,市政府将协调人大、司法等部门,集思广益,将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市政管理、园林绿化、油烟噪声污染、建筑渣土,宠物狗管理等纳入地方立法计划,出台综合性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
依据编办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我局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关口前置,向5个街道赋权69项,推动城市管理进街道、进社区。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厘清市、区、街道城管执法权责边界的工作,努力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城市执法向行政综合执法的转变,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
二、关于更新综合执法观念,维护公平公正执法环境的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结合部流动摊贩增多,造成环境卫生脏烂差,也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但需求决定市场,存在有其合理性。为此,我局广泛开展“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活动,采取疏堵结合、错时管控、综合整治等措施,大力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停乱靠、油烟噪声污染、渣土运输抛撒、广告店招乱设等问题,规范城市日常运行。设置便民服务点5个,将流动商贩归拢规范经营,让城市管理更有温度。
大力推广“柔性执法”。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轻处罚、普法教育与劝导免处相结合机制,对相关轻微违法者进行说服教育和劝诫,执法案件较去年2000余件降到700余件,降幅达65%。发挥执法工作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安全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关于规范综合执法主体,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建议
目前,区城管执法局有10名行政编制人员、9名事业编制人员(定编20人)、6名转业士官安置人员、140多名协管员,市城管执法委划转到街道有70名事业编制人员、32名协管员,人员数量与城市管理工作任务不相匹配,我局已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了情况汇报,请求解决人员编制问题。
为了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促进规范执法。我局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举办“曾都城管学校”12期,狠抓全员培训、岗位练兵、技能交流,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成立办案中心,坚持重大问题注重听取法律专家意见,推进城管领域执法办案规范化,打造敢办案、善办案、办好案的执法队伍。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打造忠诚、廉洁、公正、文明的城管队伍。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活动,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非接触式执法”工作模式,减少执法实践中的矛盾和冲突。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在区法院设立综合执法联络室,实行审查、立案、执行“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实现全区城市管理案件快审、快执。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完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集中整治、严格查处简单执法等不文明执法行为。建立完善“半军事化”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协管员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工作人员德、能、勤、绩考核,并兑现奖惩。2021年,印发内部督查通报13期、考核871人次、通报205人次。
四、关于完善综合执法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综合执法安全实施的建议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处置能力,减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单位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我局制订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同时我局积极响应相关单位综合执法应急处置安排,保障各项执法安全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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